朴槿惠因国有财产流失等罪名再获刑8年

阜阳日报 2018-07-22 19:25 大字

新华社首尔7月20日电(记者 田明)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0日对朴槿惠涉嫌造成国有财产流失等罪名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朴槿惠8年监禁,并处追缴33亿韩元(1美元约合1133韩元)所得。

朴槿惠此前已因“亲信干政”案涉及的收受贿赂等16项罪名,一审被判24年监禁并处罚金180亿韩元,目前累计刑期32年。

当日,法院以保障公众知情权为由,允许对宣判过程进行电视直播。法院驳回了检方关于朴槿惠收受“特殊活动费”涉嫌受贿的指控,但认为朴槿惠非法使用该部分经费,造成国有财产流失罪名属实;同时认定朴槿惠非法干涉新国家党议员候选人推选过程罪名成立。

对于当日举行的宣判和庭审,朴槿惠均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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