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台优育类“催生”政策的示范意义
近日,有消息称上市公司大北农发布了鼓励员工生育的奖励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方案称,员工生育第一胎可以在国家标准上加1个月产假,获得3万元奖励;生育第二胎可以加3个月产假,获得6万元奖励;生育第三胎加12个月产假,获得9万元奖励。1月11日,记者致电大北农的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一鼓励生育的方案属实,“这是相关部门基于对员工福利的考虑推出的。”(1月11日红星新闻)
事实上,像这样出台优育方案,给予员工生育额外福利的,大北农不是第一个。比如去年6月初,就有山东青岛某公司出台鼓励生育三胎文件,给予生育三胎女员工一次性奖励10万元等政策。只不过,像此次大北农这样员工多、体量大,实施起来肯定成本高的,还是第一个。
就舆论的反应看,社会对“三胎生育”予以肯定和充满期待的同时,也不无担忧。提升国内人口出生率,鼓励三胎生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等当然具有积极出台配套扶植鼓励政策的义务和急迫性,但作为社会企业等,也同样具有跟进出台配套措施的内在必要性。
此次大北农作为国内知名上市和农业龙头公司,第一个出台优育政策的企业,而且一出手就尽显力度,而且又有实力这样做,其意义已经超越当事企业员工生育福利的范畴,同时对其他企业等社会力量而言,也不无积极学习和借鉴意义。
众人拾柴火焰高。鼓励三胎生育,需要政府、社会等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此次大北农出台的“生三胎奖励9万加1年产假”等鼓励生育政策,不仅是对党中央“三胎生育”等鼓励生育政策的直接呼应,更是对该政策能够快速落实落地的一个深度示范,值得其他社会组织关注、学习和借鉴。期待此类社会优育政策,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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