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仪存多项违规 投资者可维权
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6月9日,ST华仪(600290)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2017年至2019年期间,ST华仪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多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ST华仪多次违规为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但均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临时公告,亦未在相应的年报中如实披露;ST华仪在2018年及2019年未经股东大会审议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导致其披露的相应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从事投资者维权的证券律师杨泉军表示,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不但侵害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权和法人财产权,更属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据悉,自ST华仪自行披露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违法事实之后,其在二级市场上的股价连续下跌,致使前期买入的投资者遭受严重的投资损失。
根据相关规定,在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ST华仪(曾用名华仪电气)股票的投资者,在2019年11月25日之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或者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自行起诉,要求上市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投资损失。
“上市公司应当向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及时向二级市场披露;否则,应当对投资者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此前因为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引发投资者维权的案例不胜枚举,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内控,引以为戒。”杨泉军建议。
另悉,ST华仪在互动平台表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其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将存在无法化解的风险,但公司已于以前年度计提充分的减值损失,即使无法收回,亦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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