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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天价片酬案”正式进入调查期 央视:谁偷逃税谁就得“凉凉”

烟台晚报 2021-04-30 07:00 大字

新华社发

一度离开公众视线的女艺人郑爽近日再次被送上热搜榜,此番与之相伴的是这一榜单的“常客”——明星“天价片酬”。

据郑爽前男友张恒4月26日曝出的微信语音聊天记录,郑爽出演的《倩女幽魂》片酬为1.6亿元(人民币,下同),这一数额等同于一个月薪1万元的人1333年的工资总和。《倩女幽魂》拍摄77天,算下来大约为每天208万元。放眼整个A股市场,目前共计4279家上市公司,截至4月27日,已有3745家正式发布2020年年报,其中1712家公司的净利润超过1.6亿元。也就是说,郑爽77天的片酬,超过了一半上市公司一年的净利润。

同时,张恒称,为了逃避“限薪令”,郑爽方将片酬1.6亿元拆分为4800万元片酬和对疑似郑爽母亲持股的公司增资1.12亿元。

从“阴阳合同”到“逃税嫌疑”,此爆料一出,最令网友震惊的还是“天价片酬”。

据央视新闻报道,针对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此外,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近年来,行业协会发布意见限制演员薪酬比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也屡次升级“限薪令”。早在2017年,相关行业协会就曾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2020年初,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今年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星限薪”拟入法再度成为其最吸引公众的内容之一。

然而“限薪令”似乎并未能从根本上给“天价片酬”降温,此番郑爽再度将这一名词带上热搜,无疑从某种层面揭开了问题尚未解决的部分。

事实证明,严令之下,“暗箱操作”手法颇多,“限薪令”在实行中需要进一步细化规范,尽可能清除“灰色地带”,建立真正有效的监管体系。

对于郑爽事件,央视新闻微博28日发表评论称:“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人民网官方微博发表评论称:在“限薪令”的背景下,1.6亿元片酬让人震惊。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优质作品,能值这么多?到底是谁在帮忙,可以视法律如无物?公众期待一个真相。“天价片酬”,既是对整个影视行业的釜底抽薪,更是对社会拜金风气的助长。摘除“天价片酬”这颗“毒瘤”,势在必行。此前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已重拳出击,遏制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但面对高速发展的影视产业和越来越隐秘的操作手段,相关部门还需加强打击力度。

据券商中国报道,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郑爽的“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行为最终被证实,那就基本可以宣判:这一次,郑爽“凉”透了,不但会收到巨额罚单,还将彻底告别娱乐圈。在近年来明星“限薪令”层层升级,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大力整顿的背景下,郑爽的上述行为无疑是顶风作案。

针对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行为而被调查一事,郑爽方面于4月29日中午通过工作室官方微博作出回应,称“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我的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

目前,郑爽“天价片酬案”已正式进入调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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