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首次受理起诉 昊华能源股民维权提速
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4月22日,昊华能源公告披露,北京金融法院已经受理投资者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二级市场上,案涉期间昊华能源换手率累计 1344.70%,股价最高达到14.80元/股,但从2019年12月28日自行披露虚增巨额利润以来,股价已经大幅跌至4.11元,投资者普遍存在损失。
据从事投资者维权实务的杨泉军律师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在证券监管部门尚未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突破行政前置程序受理投资者维权案件,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将大大推进维权进程。据此,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之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的投资者,在此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律师或者继续起诉。据悉,该案是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例投资者维权案件,其后续的司法审判活动值得期待。
针对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昊华能源投资者维权案,四川省社科院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友书表示,自2015年开始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取消了行政前置程序。因此,在昊华能源自行披露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下,尽管证券监管部门尚未作出行政处罚,但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该案件符合立案登记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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