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股市> 正文

“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或被认定为垄断

绵阳日报 2020-11-12 18:23 大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根据《指南》,互联网平台常见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或被认定为垄断。

记者还了解到,“双11”后,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出台一批规范线上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由此形成线上经济全方位监管体系。

《指南》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定义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

通俗来说,平台要求“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或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限定交易,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垄断行为。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松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在大众的衣食住行各个领域渗透,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也就是法律上讲的市场支配地位,企业不能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郭松表示,《指南》整体上沿用了反垄断法的思路和规定,拟定了更多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细化规定,以应对不断萌生的互联网新型商业模式和领域。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介绍,发布《指南》,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指南》出台之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上均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花开盛世”——2021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牡丹科技创新奖评选报名启事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牡丹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团队和个人在牡丹新品种繁育、高效栽培、加工工艺、产品研发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