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被出具警示函:保荐企业IPO过程中三个“未发现”
8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一项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的处罚决定。
因该券商在保荐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三个“未发现”。
一是未发现发行人在2016年-2017年期间通过列支研发费用或其他费用将资金从发行人账户最终转到财务总监个人卡用于发放部分高管薪酬、奖金或支付无票据费用。
二是未发现发行人员工李名义是经销商金华康顺的实际经营者。
三是未发现在首次提交的发行人申报材料中未充分揭示非洲猪瘟疫情可能造成的业绩波动风险等方面问题。
中国证监会称,这反映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并责令该公司对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的报告报送证监会。
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对发行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林联儡、康自强采取了同样的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做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动物防疫技术服务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产品是猪用疫苗和禽用疫苗。
澎湃新闻查询到,中国证监会曾要其解释为何区域销售经理与经销商存在大量资金往来、区域销售经理实际控制经销商、某高官个人银行卡为何会转入公司以研发费用支出等名义支出的资金167.2万元等问题。
根据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该公司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8年同期均下降20%以上,因非洲猪瘟对我国生猪存栏数造成影响。
该公司在2019年10月21日通过上市委会议,2019年10月28日提交科创板注册。(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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