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碎了一地,凯乐科技“忽悠式”回购挨批,诚信档案再记一笔
记者 | 赵阳戈
8月10日,上交所网站刷新一份通报批评。
经查明,2018年10月17日,凯乐科技(600260.SH)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0元/股。
2019年1月2日,凯乐科技披露《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公告》,将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28.73元/股,将回购股份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088.41万股、不低于1044.2万股,将回购期限调整为自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9年4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回购股份计划用途及其对应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等。
2019年11月7日,凯乐科技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92.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回购总金额3998.62万元。公司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13.33%,未完成原定回购计划。
对此上交所认为,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公司股票交易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对外披露大额回购计划,使市场及投资者形成相应预期。公司未按公开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经过延期后仍未按计划完成回购,影响投资者及市场预期。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时任公司董事长朱弟雄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杰作为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具体负责人,在公司股份回购事项中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对此,凯乐科技及时任董事长朱弟雄在异议回复中尚还提出了申辩理由,不过上交所认为,其申辩理由并不成立。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凯乐科技及时任董事长朱弟雄、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杰予以通报批评。且上述纪律处分,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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