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超标”48亿未披露,四川路桥被点名,控股股东掏6.15亿增持
记者 | 赵阳戈
日前,上交所对四川路桥(600039.SH)下发处罚决定。
经查明,2020年4月30日,四川路桥披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告称,公司2019年与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铁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等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89.114亿元,较预计金额141.58亿元增加47.534亿元,超额部分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96%,已达到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须通过临时公告予以披露的标准。对于超出前期预计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四川路桥迟至2020年4月30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并披露,于2020年5月22日补充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上交所认为,四川路桥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金额,且超出部分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未及时就超出部分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勇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经查明,2018年度,四川路桥超出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6%,达到须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2019年度因同类事项再度出现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交所监管一部做出对四川路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勇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资料显示,四川路桥主营各级公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实控人为四川国资委,2019年成绩可圈可点,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527.25亿元和17.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1.75%和45.24%;2020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54.04亿元和2.81亿元,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15.65%和-19.42%。根据安排,四川路桥最新2020年中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
8月7日晚间,四川路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自4月30日至8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1.4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累计增持金额6.15亿元,持股比例由51.82%上升至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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