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巨额资金,增持光说不练,偷偷减持......这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坑了?
记者 | 赵阳戈
ST华鼎(601113.SH)的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鼎控股)的“不靠谱”,跃于纸上。
据上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ST华鼎控股股东存在诸多违规行为。
其一,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了上市公司的巨额资金。
据悉,2019年8月30日,ST华鼎公告称,2019年1-7月,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通过供应商及在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7%。三鼎控股原本承诺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但在2019年10月8日,因三鼎控股未在承诺期限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ST华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上述占用资金都仍未归还。
其二,增持光说不练。
在2018年6月27日,三鼎控股曾发布增持公告称,拟自2018年6月27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但到了2019年6月25日,公司又公告称,三鼎控股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将要届满,尚未增持公司股份,并拟终止本次增持计划。
其三,控股股东还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未履行预披露义务。
在2016年8月2日至2018年1月16日期间,三鼎控股将其通过协议转让、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合计约1.25亿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东方证券,用于质押式回购业务。一晃三年,2019年9月,因上述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履约保障比例,三鼎控股未按照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构成违约。
在此期间,东方证券向三鼎控股发出违约通知和处置告知函,上交所也对其进行了监管督促。结果如何呢?
2019年10月24日,ST华鼎披露公告称,2019年10月17-23日,因三鼎控股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质违约,其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中的173.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被东方证券依约卖出,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纪律处分决定书描述,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所持通过协议转让、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应当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经东方证券正式告知及交易所监管提醒督促,三鼎控股仍未就上述被动减持事项履行预披露义务。
监管层显然不认可上述行为,即便在当事人异议理由及申辩意见下,最终上交所对ST华鼎,控股股东三鼎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丁尔民,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丁军民、丁志民,时任总经理丁晨轩,时任财务总监张惠珍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丁尔民、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丁志民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方波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ST华鼎主营民用锦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1年5月9日上市,2019年亏损13.21亿元,2020年一季度净利润2698.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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