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674 股票简称: 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 2020-013号 转债代码: 110061 转债简称: 川投转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2309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一) 以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提案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将于2020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公告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二) 以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中介机构已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审核无异议, 予以通过。
(三)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和公司经营情况。 监事会审核无异议, 予以通过。
(四)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的规定。 此次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布局, 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五)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 股东回报规划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2020-2022年) 股东回报规划》 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对现金分红事项的有关规定, 结合了《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投资者利益。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七)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提案报告》 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及其执业质量的评价是客观恰当的。
(八)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 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 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审计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报告》 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是恰当的。 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对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内容详尽、 真实, 符合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的实际情况。
(十一)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融资工作计划是在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财务预算及投资计划的基础上制定的, 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和用途,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 项目建设和项目拓展等方面需求。
(十二)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 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三)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全面、 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四)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修订的内容结合了公司实际需求, 同意修订。
(十五)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六)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选举杨洪先生为董事会副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长对副董事长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
(十七)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选举张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董事候选人张昊先生不属于《公司法》 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董事候选人张昊先生的提名、 选举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其提名方式、 选举程序合法、 合规。
(十八)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选举龚圆女士为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董事候选人龚圆女士不属于《公司法》 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董事候选人龚圆女士的提名、 选举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其提名方式、 选举程序合法、 合规。
(十九) 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发放契约化成果奖励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契约化管理试行方案》, 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进行考核兑现有利于激发经营班子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业精神, 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4月25日
新闻推荐
为实现“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总目标,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