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等自贸试验区今起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证监会近日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的证监会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显示,自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证监会将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不断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定期公布存量企业情况等。
与此同时,证监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同步发布,列明了证券公司设立审批、证券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审批、基金托管人资格核准等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的改革方式和举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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