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7600万向控股股东买房,上交所火速问询:是否输送资金?
记者 | 李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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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晚间,就吉林森工(600189.SH)7600万向控股股东子公司买房事项,上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要求吉林森工说明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和资金来源等。
吉林森工此前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旗下子公司购买162套房产及32个停车位,交易金额合计7637.05万元。吉林森工称,本次购买房产位于长春市二环内核心地段,所购买的门市和公寓可作为公司所属企业在长春市的办公、产品展示、销售基地。
上交所要求吉林森工结合生产运营情况,补充披露对上述房产的具体使用方案,说明是否有新增上述场所的必要性;结合公寓与商用房的市场价值、产权性质、功能属性,说明公司购买公寓而非办公楼用于生产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而评估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据公告,吉林森工前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16亿中,截至2019年6月底仅390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剩余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上交所要求吉林森工说明,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上述房产收购的情况。
同时,上交所还要求说明交易对手2019年营业收入微小、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评估本次房屋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截至目前,森工集团持有吉林森工2.56亿股,占总股本35.73%,除用于两融业务担保的股份外,剩余股份已全被被质押和轮候冻结,且2470万股于2019年7月被司法强制划2080万股于2019年12月被司法拍卖。
上交所要求吉林森工结合控股股东流动性风险,评估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合理性,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资金、缓解其流动性风险和债务压力的情况。
最后,上交所要求吉林森工全体董事说明,在本次关联交易中履行的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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