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正式“开闸”
本报讯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3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为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激发市场活力,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在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收到164条建议,重要围绕上市公司净利润要求,募资投向业务或资产可否分拆,董事高管持股比例等,证监会采纳了部分建议。
分拆规定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分拆条件,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盈利能力,分拆后,母子公司符合交易所关于独立性的基本要求。二是规范分拆流程,分拆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首发或重组上市程序。三是强化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律师等。
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把审核质量关,打击忽悠式分拆、虚假分拆等乱象,以及内幕交易及炒作式交易等行为。 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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