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螳螂:总经理曹黎明因个人涉嫌行贿被实施留置调查
10月10日晚间,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金螳螂,002081)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曹黎明因个人涉嫌行贿被实施留置调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此次协助调查事项系对曹黎明个人的调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公告中称,金螳螂于2019年10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对函中关注的问题向有关各方进行核实,并进行了自查。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获悉公司董事、总经理曹黎明先生因个人原因正配合相关部门协助调查。公司即向有关各方进行核实,并根据已获知信息于2019年10月9日早间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金螳螂称,多年来,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运营管理体系。各业务板块的业务由公司管理层人员以子分公司、事业部等架构全权负责经营,各业务板块负责人及核心骨干带领各自团队执行完成。事发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曹黎明先生暂时无法履职问题第一时间采取了措施,对其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合理分派,相关职责由董事长王汉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施国平先生代为履行。目前,公司管理层稳定,在各业务板块负责人的带领下,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均按预期目标稳步推进。
金螳螂称,公司已于2019年10月9日派遣公司法务人员了解事件情况,并于2019年10月9日收市后收到相关部门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曹黎明因个人涉嫌行贿被实施留置调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此前的10月9日早间,金螳螂发布《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协助调查的公告》。公告中称,近日,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曹黎明因个人原因正配合相关部门协助调查,暂不能履职。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行,在曹黎明协助调查期间,其工作职责将由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其他成员代为履行。
公开资料显示,金螳螂是一家以室内装饰为主体,融幕墙、家具、景观、艺术品、机电设备安装等为一体的公司,2006年11月20日,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曹黎明在今年4月刚被聘任为金螳螂总经理一职。
据金螳螂公布的简历,曹黎明现年40岁,197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2001年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经济法专业。历任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法律顾问室主任、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务部和资金结算部经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务合约/中心经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常务副总经理、营销公司总经理。
此外,曹黎明还兼任苏州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装饰设计分会会长,苏州金螳螂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金螳螂园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金螳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金螳螂家具设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金螳螂华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董事,金螳螂(国际)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螳螂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Gold Mantis HK Construction Decoration Limited 董事长,斯里兰卡峰峦金螳螂合资有限公司董事。
8月21日,金螳螂发布的半年报显示,公司在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7.96亿元,同比增长26.51%;归母净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二季度实现收入77.4亿元,同比增长32.5%,归母净利润5.1亿元,同比增16.4%,实现扣非净利润10.81亿元,同比增长12.17%。
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对函中关注的问题向有关各方进行核实,并进行了自查。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你公司董事、总经理曹黎明配合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具体时间和具体事项,你公司为获悉上述事项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与过程,你公司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说明: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获悉公司董事、总经理曹黎明先生因个人原因正配合相关部门协助调查。公司即向有关各方进行核实,并根据已获知信息于2019年10月9日早间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曹黎明不能履职对你公司业务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说明:
多年来,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运营管理体系。各业务板块的业务由公司管理层人员以子分公司、事业部等架构全权负责经营,各业务板块负责人及核心骨干带领各自团队执行完成。
事发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曹黎明先生暂时无法履职问题第一时间采取了措施,对其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合理分派,相关职责由董事长王汉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施国平先生代为履行。目前,公司管理层稳定,在各业务板块负责人的带领下,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均按预期目标稳步推进。
3、截止本问询函回函日曹黎明配合相关部门协助调查事项的最新进展,并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如是,请补充披露。
回复说明:
公司已于 2019年10月9日派遣公司法务人员了解事件情况,并于2019年10月9日收市后收到相关部门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曹黎明因个人涉嫌行贿被实施留置调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说明:
本次协助调查事项系对曹黎明先生个人的调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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