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鑫合汇案新进展:冻结资金1.3亿,5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 | 张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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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鑫合汇"涉嫌非吸案的最新通报。
通报称, 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生等5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累计冻结相关银行账户472个、涉及资金1.31亿余元;冻结股票账户26个、涉及股票1136. 5万股;累计扣押资金 2.45亿余元;累计查封房产57处;累计查扣机动车37辆。
通报还称,专业律师团队已对陈某生等人所控制公司的民事诉讼、贷款业务开展梳理,积极推进各类债权主张。同时,公安机关已层报上级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发布协查,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属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强调,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广大投资人通过合法理性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天眼查数据显示,鑫合汇运营主体为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3月,注册资本约56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鑫合汇联合创始人、总裁杨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金融服务(由国家金融监控部门核准的金融核心业务除外)、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
公司大股东为浙江支集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新力合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37.29%,疑似实际控制人为中新力合总裁陈杭生。A股上市公司美都能源通过其子公司美都金控(杭州)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4%,为第二大股东,也是鑫合汇“上市系"标签的源头。
据了解,今年4月7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鑫合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在5月份对涉嫌集资诈骗罪的陈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李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建捕、对叶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依法对敖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公告,决定注销温州中新力合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原因是公司自2019年3月1日至9月1日连续六个月未实质开展企业征信相关业务。天眼查数据显示,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温州中新力合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90%的股份,陈杭生为法定代表人。
根据鑫合汇早前发布的公告,截至2019年2月,鑫合汇已经兑付金额6.19亿元,剩余待兑付金额22.53亿元,对应在贷底层资产总计24.83亿元,其中抵质押类占比为52.8%,信用类占比为14.8%,大中型企业类为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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