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例快递赔偿诉讼显示 保价也不是万全之策
寄件丢失时,怎样做才能获得合理赔偿?
近日,一则微博投诉称,博主将毕业打包的27公斤行李通过德邦快递寄回老家,结果包裹却被送到旧衣服回收厂销毁。博主称这批货物的总价值高达15万元左右,但快递方称只能按照保价赔偿300元。
澎湃新闻在OpenLaw上整理了2019年以来的52例快递物流赔偿诉讼,发现想要获得接近全额的赔偿,保价服务虽然是选择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拥有能客观证明货物价值和快递方过失的证据。
买了保价服务,也不一定能拿到全额赔偿
保价是寄件人自愿选择的一种服务。类似于保险,寄件人花费一定的保价费,以确保货物发生损毁时能获赔的保价金额。以顺丰快递为例,中国内地互寄时,保价金额在500元以下,按1元每件收取保价费;501-1000元的,2元每件;声明1000元以上的,按申报价格的0.5%收取。
一般情况下,如果寄件人购买了与邮寄货物实际价值一致的保价服务,都能获得全额的赔偿。但有些诉讼中,法院也会依据货物的市价、损毁情况等酌情判定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了保价服务并不代表高枕无忧。如果寄件人为了省保价费,选择了远低于邮寄货物实际价值的保价金额,那么无论实际价值超过保价金额多少,都只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没有保价,证明货物价值和过错方是关键
随着法律的演变,没有保价的快递,也能获得适额的赔偿。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写道,除非消费者能证明邮政企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邮件损失,未保价的货品只能按照运费的3倍赔偿。2018年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对未保价的快件,可以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这条规定确认了只要快递公司有责任,就得赔,有多大责任就赔多少比例。”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的张跃胜律师曾在接受澎湃新闻的采访时表示,在《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下,是否保价将不再作为能否拿到适额赔偿的唯一标准,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快递丢失,总的原则是证明自己的责任小、快递公司的责任大。
下图这些未保价获赔的案例中,寄件人都能拿出客观性的证据证实货物的价值,比如发票、收据、照片等等。另外,他们也能提供运单和物流记录等等,证明货物在运输中丢失,即快递方的失误。
不过,并不是每个未保价快件都能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尤其是价值不菲的快件。如下图所示,拍卖股价高达120万的传西汉时期的星云铜镜,因为寄件人明知货物贵重却不保价,所以只被判了退回运费和七倍运费的赔偿金额。
价值不明的邮寄品也很难获得赔偿。比如博士申报材料的案例中,虽然快递方的延迟投递导致原告错过了报名的截止时间,但因为原告没有实际证据证明声称的精神和经济损失,所以法院也不会同意她的赔偿请求。同样还有户口页、合同件、诉讼文件这类虽然实际价值低,但可能会影响到更严重的经济损失的物品。
数据说明:以快递、物权纠纷、邮寄服务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为关键词,搜索一审判决书。时间限制为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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