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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东方金钰下发监管工作函 就控制权转让明确监管要求

澎湃新闻 2019-02-12 16:56 大字

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发布消息称,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钰,600086)下发监管工作函,就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东方金钰2月1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下称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总公司(下称中国蓝田)。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

此次股权变动前,东方金钰的控股股东为兴龙实业,实际控制人为赵宁,股权变动完成后,东方金钰控股股东不变,实控人变更为中国蓝田。

公告显示,中国蓝田承诺全力支持东方金钰继续推进债务司法重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金资金周转、为新取得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增信等措施恢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在重整完成后免除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为目标公司及上市公司提供的个人连带担保责任。

而至于后续的经营,中国蓝田受让东方金钰股权后,原实际控制人保证仍留在上市公司内,在中国蓝田的授权范围内负责经营原有上市公司的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翡翠珠宝的加工、批发、零售;翡翠原材料的批发销售;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等。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蓝田的法定代表人瞿兆玉,正是此前因财务造假退市的蓝田股份的原法定代表人。

这笔交易很快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2月10日,东方金钰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在问询函中,上交所对中国蓝田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瞿兆玉与此前已退市的上市公司蓝田股份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质疑,要求东方金钰说明中国蓝田为“农业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具体含义;中国蓝田目前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数据,此次股权收购及拟承担兴龙实业债务的具体资金来源;中国蓝田为公司提供现金支持和担保增信的具体资金来源,是否具备相应的承诺履行能力等。

最新的进展是,东方金钰在2月11日晚间公告,因中国蓝田目前未能提供针对《问询函》回复的相关材料,公司将延期至2月17日前完成上交所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披露。

2月12日,东方金钰再次收出一字涨停,报3.48元/股,复牌后已经是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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