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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不是不审不管:上交所有四个坚持

澎湃新闻 2019-01-31 22:02 大字

1月30日晚间,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具体制度安排终于出炉。多项规则(征求意见稿)涵盖了发行、交易、信息披露、持续监管等多个方面。

澎湃新闻记者在1月30日下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通气会,从参与规则制定的业务负责人处,了解到科创板具体规则设计的思路和考虑因素。

和现行的股票发行机制截然不同的是,企业如果要在科创板上市,不需要再通过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科创板上市实行的是注册制。

注册制当然也不是备案注册下就能上。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在通气会上就明确表示,该审还是要审,该否还是要否。

谁来审?怎么审?

根据征求意见稿,审核的职责由过去的证监会发审委向前端移送到交易所,上交所将承担起发行上市审核责任。

具体来看,注册制的审核原则主要是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信息披露为中心。

出于对未盈利企业的包容,上市条件并未对盈利能力设立单独门槛。企业究竟质量好不好,主要会从信息披露的渠道让中介机构向投资者说明白。除了招股书,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保荐书等文件也都要同步披露。发行机构如果对上交所的问询做出了回复,也要向投资者作出披露。

二是坚持发行审核的公开透明。

上述负责人表示,要推进审核标准的公开化、统一化。未来的审核会是全程电子化审核,发行机构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再也不用拎着一行李箱的文件材料跑来跑去。全程电子化一来可以留痕,二来可以向投资者公开。

三是坚持发挥中介机构的看门人作用。

注册制下,中介机构的责任落实到位是注册制落实的基础之一。征求意见稿规定,保荐机构在申报时必须提交工作底稿。此外,违规成本不低,如果发现违法违规嫌疑,上交所将提交专项检查核查,如果查实,将在一段时间内不受理相关机构和签字人的业务申请。

四是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

上交所负责人明确指出,注册制不是不审、不管。如果确实不满足基本条件,也会实行否决权,该否还是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将成立上市委员会对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进行审核工作,人数在30至40名之间,每届任期两年,人员构成上强调专业性,主要将由会计、法律、市场人士、监管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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