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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桂林日报 2019-01-26 13:00 大字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刘慧刘玉龙)近日,证监会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看,证监会依法对赵敏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对其处以60万元罚款;依法对朱益宇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逾543万元,并处以超过543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依法对天一世纪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作出处罚,责令天一世纪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方洁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江西证监局依法对赵海月及周勇、赵平等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限制期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对赵海月未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周勇、赵平、赵海月限制期内买卖股票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共计50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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