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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回购需3个月内明确用途

青岛早报 2019-01-12 07:04 大字

[摘要]重要安排

还有一个重点,回购细则立即施行,新老规则如何衔接?上交所在规则发布通知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一是明确存量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则适用。对于《回购细则》施行前披露的回购方案未实施完毕的,在新规施行后继续实施时,应适用新规关于回购实施的一般规定、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等要求。二是给予上市公司3个月时间明确存量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回购用途。

另外据了解,公司如果确因遵守新规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回购的,可以根据新规延长回购实施期限,以确保其有较为充足的回购时间完成回购,但需要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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