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民办园上市,保障学前教育质量
■社论
《意见》旨在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惠园比例,同时遏制一些民办园的过度逐利倾向,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短板”。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只有56.6%。到2017年,毛入园率达到79.6%,增长23个百分点。但公立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重却有所下降,民办园比重有所提高,2010年这一比重为47%,2017年达到56%。因此,各地还存在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
此次印发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惠园比例,同时遏制一些民办园的过度逐利倾向,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啃下入园难、入园贵这一“硬骨头”。这是一件让人高兴的好事。
但也需看到,由于公办园数量还偏少,普惠民办幼儿园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各地都存在一些天价幼儿园,进而资本也看准了幼儿园的营利能力,将其作为投资的重点,并运作上市。而且,在逐利的驱使下,有的天价幼儿园收费高,可是却没有保障学前教育质量,给教师很低的薪酬,甚至出现虐童丑闻。
客观而言,出现天价幼儿园,有幼儿园举办者和资本的逐利因素,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供需关系所决定。由于优质学前资源有限,一些高端的民办幼儿园,就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定更高的保教费标准,而家长也趋之若鹜。
因此,只有增加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提高公办园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建设高质量的普惠园,才能减少家长对高收费民办园的需求,进而平抑这些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这次颁布的《意见》指向很明确,首先,国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其次,按照实现普惠目标的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省份,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再次,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这是提高普惠园比例的组合拳。
但必须意识到,由于学前教育还不是义务教育,加之我国没有《学前教育法》,因此,一些地方政府还缺乏投入学前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幼师待遇低,影响到优秀人才选择幼师职业。近年来,为确保各级政府重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舆论一直呼吁将一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以及出台《学前教育法》以明确政府主导学前教育的责任,并保障幼师的待遇与权利。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政府为民众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严格监督地方政府按照《意见》规定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同时,还有必要进一步制定《学前教育法》,以立法保障学前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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