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原总经理受贿百万被判刑 公司5年来未披露相关情况
中国企业报微信公号“经鉴”11月2日消息, 一份判决书,揭开了一个“隐藏”五年的秘密。
日前,《经鉴》独家获悉,消失五年的原仁和药业总经理曾雄辉,曝因受贿罪已被判刑。
五年前的2013年11月1日,仁和药业发布公告,证实其总经理曾雄辉因个人原因而离职。但外界并不知道的是,就在公告前几天,曾雄辉已被公安机关带走,罪名是涉嫌受贿罪。
检索发现,直到日前曾雄辉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该消息似乎一直处于保密状态。
事实上,这也是曾雄辉受贿的第二次判决。
01
事件要追溯到五年前。
2013年11月1日,上市公司仁和药业发布公告称,时任江西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雄辉因个人原因离职。
司法机关五年后披露的资料显示,此时的曾雄辉已被拘留多日。
但仁和药业并未披露辞职细节。原来,就在仁和药业发布公告一周前,即2013年10月25日,曾雄辉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吉林省梅河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其间,曾雄辉多次被取保候审,直至2018年4月。
取保候审其间,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曾起诉指控被告人曾雄辉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梅河口市法院则于2016年7月14日作出判决,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名义,判处曾雄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然而,由于案件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需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1月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裁定撤销对于曾雄辉2016年7月作出的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吉林省梅河口市法院重新审理。
2018年8月15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曾雄辉受贿一案,曾雄辉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判决书显示,在曾雄辉担任仁和药业总经理期间,其还担任上市公司核心子公司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与此同时,曾雄辉还是仁和药业控股股东,仁和集团的董事。
2012年11月,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某集团操盘,对外转让三个医药产品。在转让过程中,曾雄辉利用其担任江西药都某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的职务便利,向购买方吉林某药企董事长孙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对方同意支付。
2012年12月4日,该药企通过公司出纳员向曾雄辉提供的农行卡上转账100万元。事后证实,这是曾雄辉一位朋友的银行卡,但收款主体为曾雄辉。
02
《经鉴》注意到,这是一次失败的“交易”。
细节显示:仁和方面向购买方转让的三个产品——抗病毒泡腾片、清热解毒泡腾片、双黄连泡腾片,交付给购买方后,产品按照工艺无法生产,技术指导在试制时违法添加辅料。
梅河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一份报告显示,上述吉林某药业购买相关产品后,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三个新药的注册工艺中违法添加9种提取物和辅料,生产试制过程中违反工艺操作,且未按规定申报。对违规生产的药品进行查封、扣押并责令改正。
也就是在购买方无法按照合同生产之后,曾雄辉受贿的事件被曝光。随后,购买方以药品技术转让第三方的方式收回了转让费,并获得了经济赔偿,未遭受经济损失。
2013年10月24日,曾雄辉在北京市丰台区日月天地大厦被吉林梅河口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抓获,到案后,曾雄辉家属陈某农行银行卡(卡内余额897900元)交给办案人员,同时将102100元通过银行转账交给办案人员。此100万元最终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返还给了行贿企业。
事实上,在药品转让之前,曾雄辉曾和行贿药企董事长孙某在北京洽谈。曾雄辉说:因产品转让需要,且孙某希望尽快上市,但因注册过程非常繁琐,为加快进度,孙某让我帮助办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申报事项,我委托朋友王某帮助办理,给付王某注册咨询费15万元。
就此法院裁定,曾雄辉涉案犯罪金额确定为85万元。
03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曾雄辉被拘留后,仁和药业并未披露这一事件。
彼时,仁和药业的公告显示,曾雄辉因个人原因提交辞职报告,并于2013年11月1日起辞去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事实上,在辞职之前,曾雄辉已经被拘留。作为上市公司,未披露董事、总经理涉案,此举或涉嫌信披违规。
相应地,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的法人也一同发生了变更。
《经鉴》注意到,曾雄辉担任法人或高管的多个与仁和集团有关联的公司,均已注销。
时任总经理被抓直至被判,五年来,仁和药业为何从未向外界披露?对此疑问,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的答复是,曾雄辉目前已和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是在公司完全未知的情况下被抓的。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曾雄辉受贿完全是个人行为,是收受第三方公司的贿赂而东窗事发,与仁和药业没有关系,所以不需要披露。
(原题为《被“隐藏”五年的秘密:仁和药业原总经理受贿100万元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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