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两名从业人员因炒股被罚
又有两名证券从业人员因炒股被罚,他们是曾在方正证券任职的姚磊和曾在中银国际证券任职的曾玉山。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是证券业内的一条铁律,不过在利益驱动下,仍有部分证券从业人员试图挑战法律底线,最终被监管部门予以处罚,姚磊被罚没逾170万,曾玉山则领了百万罚单。
记者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年内已有17名证券从业人员被罚,罚没款项近7000万,证监会还对2名从业人员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3年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及券商包括:方正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达证券、五矿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恒泰证券、中金公司、民族证券、太平洋证券、安信证券、国联证券、山西证券等13家券商。
方正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炒17股
1972年出生的姚磊时任方正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系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2014年10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期间,姚磊使用本人手机操作“赵某会060××××563”“赵某会E02××××504”账户交易 “安科生物”“广州友谊”“国信证券”“华昌化工”“华胜天成”“江特电机”“经纬纺机”“双塔食品”“先锋新材”“园城黄金”“云南锗业”“中国北车”“中国南车”“中国铁建”“中国一重”“中海集运”“中联重科”等17只股票,累计买入成交413,900股,成交金额3,924,736.00元,累计卖出成交835,200股,成交金额9,015,764.59元,获利878,322.35元。
这些事实有相关账户资料、交易流水、电脑查勘记录、证券从业证书基本信息、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姚磊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但提出从轻处罚的申辩意见,包括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态度端正,主动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炒股属于法律意识不强,主观恶性较小,没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其他违法行为;诚恳接受处罚,但请求考虑其违法行为的情节,不对其市场禁入;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本人患有胶质瘤。
证监会认定姚磊违反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认为姚磊在患有胶质瘤的情况下,配合调查,主动上交手机,对查清违法事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如实陈述自身违法行为,表示深刻检讨。责令姚磊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姚磊违 法 所 得 878,322.35元 , 并 处 以878,322.35元罚款。
炒股获利50万 领百万罚单
另一位最近被罚的是时任中银国际证券深圳中心四路营业部的客户经理,他2004年12月至2016年5月中银国际证券任职,2016年5月从中银国际证券离职。2009年9月15日获得一般证券业务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曾玉山在担任中银国际证券客户经理期间,控制使用“曾某芬”证券账户,累计转入资金42.4万元买卖股票,经计算,曾玉山违法所得为502,744元。
对此曾玉山辩称“曾某芬”证券账户委托操作由其本人向曾某芬提供买卖建议,曾某芬通过自己手机和母亲张某琴住宅电脑下单。
证监会认为,结合下单交易终端以及当事人陈述等情况,认定曾玉山负责“曾某芬”证券账户交易决策。曾玉山银行账户资金转入曾某芬银行账户后均转入“曾某芬”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上述资金转入笔数多,金额有大有小,还有的资金经第三人账户周转后转入,表明资金转入进行股票交易的目的具体且明确。曾玉山所提家庭生活困难等情况不是法定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情节,对其提出减免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最终对曾玉山没收违法所得502,744元,并处以510,000元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17名证券从业人员被通报处罚情况。其中,12名从业人员的处罚案由为 “违法买卖股票”、5名从业人员的处罚案由为 “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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