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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名嘴”被判刑,股市“抢帽子”就应重典治乱

成都商报 2018-07-16 03:34 大字

□盘和林

【“抢帽子”:证券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公开评价推荐自己买卖或持有的证券,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日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十批指导性案例中,其中一个案例是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这再次引起了人们对“股市名嘴”“抢帽子交易”的关注。

在该案例中,朱炜明在担任国开证券经纪人期间,利用其受邀参加某电视台“谈股论金”节目特邀嘉宾的机会,在节目中对特定股票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而朱炜明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事先买入这些股票,并在节目播出后的一至两个交易日内抛售相关股票,以此非法获利75.48万余元。其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判处朱炜明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76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笔者认为,对“股市名嘴”等违法犯罪行为就应重典治乱,毕竟这些人通过违法犯罪来钱快。

从朱炜明案例可以看出,“抢帽子”交易之所以能发生,主要原因是,普通股民摸不准变化莫测的股市,于是对那些号称能够预测股市走向的人产生信任,尤其是当那些人还顶着“股市名嘴”等名头时。

股市能否预测?在学界也有争议,比如著名的“市场有效悖论”,争论的就是市场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也是金融学中“理论学派”和“行为学派”的分界线。两派争论的焦点在于,已有的信息能不能预测未来的市场走势,也就是价格的变化。目前两派都有大量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至今未能分出“对错”。

根据“有效市场悖论”,如果已有的信息能够预测价格变化,说明价格还没有包含所有已经公开的信息,所以市场无效;相反,如果已有的信息不能预测价格变化,说明价格包含了所有已经公开的信息,所以市场有效。

具体到我国资本市场,现在主流观点是,我国的资本市场比较接近半强式有效市场。在半强式有效市场上,证券价格不但完全反映了所有历史信息,而且完全反映了所有公开发表的信息。

这就意味着,各种信息一经公布,将迅速反应到证券价格上,没有人能够利用这些公开信息对证券价格的未来走势做出预测,从而使投资者无法依靠对所有公开发表的信息的分析(主要是指对证券价格变化的基础分析)来获取超额利润。

在半强式有效市场(有效市场的一种形式)上,所有的信息可以分为公开信息和内幕信息两种,只有掌握内幕信息的投资者才能获取“超额收益”。实际上,“市场不完全有效”原理已经指出,市场变得有效的过程,其实就是大家不停地搜集信息、分析信息,去寻找交易机会的过程。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在搜集信息方面肯定不如大型机构有优势,倒不如去找一个靠谱的基金,寻找专业人士的帮助。

但现实中也确实有很多人喜欢做投资,喜欢自己去研究股票,那么当拿到一个信息时,不妨多想一想它是第一手还是已经是第N手了?如果是后者,很有可能是个陷阱,比如,像朱炜明这类预测股市的所谓“行家”的荐股信息。其实只要多想一步就能发现不太对劲,如果这个信息是第一手的,他为什么不自己闷声发大财却要公之于众?大概率是来割韭菜的。

为避免被割韭菜,普通投资者要不断提高辨别骗局的能力。在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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