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历下是认真的!高级人才最高补助50万元 总部企业最高奖3000万元
本版照片均由记者王锋 摄
“您负责茁壮成长,我们负责阳光雨露。”7月2日上午,由历下区委、区政府主办的“聚历下·创未来”济南CBD国际投资发展大会在山东大厦召开,170余家企业参会。大会上,历下区与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BP石油、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等37家企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总金额超千亿元。
瞄准500强企业 新引进总部企业最高可奖3000万
记者从历下区投促局了解到,能与这么多家企业签署框架协议,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也与历下区优惠的招商政策密不可分。
要将中央商务区打造为区域性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的主要承载区,就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以集聚总部企业为目标,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山东百强等大型企业总部,加快形成总部经济集聚效应。对此,历下区制定了全方位的奖励政策,用真金白银的十足诚意吸引企业落户。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含)至5亿元的、5亿元(含)至10亿元的、10亿元(含)至30亿元的、30亿元(含)至50亿元的、50亿元(含)以上的,最高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奖励。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入区三年内年度实现经济贡献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其达标年度实现地方经济贡献的30%给予奖励,不仅如此,其高级管理人才也将按照个人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50万元。
奖租金、补贴办公房购置费 对金融机构奖励很贴心
记者注意到,在吸引金融机构入驻方面,历下区则在场地、办公等方面给予补助。
其中,新设立或新引进(简称“双新”)的金融机构及地方性金融组织给予一次性补助,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交易场所补助500万元;外资银行市级分行,补助200万元;财险公司市级分公司补助300万元,寿险公司市级分公司补助100万元。入区三年内年度实现经济贡献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其达标年度实现地方经济贡献的20%给予奖励。
“双新”金融入区三年内年度实现经济贡献500万元以上的,租用办公用房的自用部分,按实际支付年租金的30%给予奖励,连续奖励三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5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的自用部分,按购房合同价格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双新”金融入区三年内年度实现经济贡献500万元(含)以上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公司制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或实际管理资本10亿元(含)以上个企业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30%。
企业进步一小步 历下奖励一大笔
除了在招商方面彰显大手笔,在安商、亲商方面,历下区也毫不吝啬。
历下区始终认为,人才是第一资源。
在人才奖励方面,针对辖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单月补助5000元;其中当年对本区经济有突出贡献(发展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企业,其高级管理人才结合其贡献年末加发一次性补助,个人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
如果企业比较上进,增资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总部企业增资实际到账1亿元(含)至5亿元的、5亿元(含)至10亿元的、10亿元(含)至30亿元的、30亿元(含)至50亿元的、50亿元(含)以上的,最高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奖励。
如果企业要上市挂牌,拟上市企业在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完成报备并正式进入辅导期的,奖励200万元;中国证监会受理上市申报材料的,奖励200万元;企业上市成功的,奖励300万元。
本区企业如果向外扩张在外设立分支机构,同时提升区域经济贡献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80万元。
企业和个人申请奖励资金作出承诺,企业自接受奖励起10年内注册地址不从历下区迁出,不减少注册资本,不改变在历下区的纳税义务。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如违反承诺,弄虚作假,取消奖励追回奖金。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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