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过会缓一步或将更美好
本周二,就在CDR(中国存托凭证)首单呼之欲出之时,小米官方19日早间公布,公司经过反复慎重研究,决定分步实施在香港和境内的上市计划。小米集团将先在香港上市之后,再择机通过发行CDR的方式在境内上市。为此,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起申请,推迟召开发审委会议审核本公司的CDR发行申请。对此,证监会官网回应,尊重小米集团的选择。
回顾小米的CDR过会速度,刷新了富士康快速IPO的记录。其背后监管层为试点创新企业“拥抱”A股快速铺平道路的关切之意不言而喻。然而,“在单刀面对守门员,只待临门一脚时,小米却选择了回传”。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郑志刚认为,推迟发行无论对于小米集团来说,还是对监管当局而言,都是明智之举。“从监管当局角度看,通过CDR发行,可以实现短期内绕过独角兽回归的法律障碍,并提振资本市场信心。从机构角度来看,由于小米CDR发行的题材已经与独角兽概念密切联系在一起,极容易成为机构炒作的对象。再加上部分媒体和学者此前对CDR做出了错误解读,CDR这种金融工具本身的属性和性质仍然有待纠偏和厘清。”
虽然小米CDR此前的发行节奏快马扬鞭,但是就基础制度而言,仍有短板有待补齐。在郑志刚看来,短板核心在于两点。其一,监管真空问题。由于发行CDR金融工具的主体是在境外上市的新经济企业,但是相应的CDR流通业务在中国内地,国内金融监管当局会因公司在境外注册上市而无法跨越法律和技术的监管困难,CDR由此特别容易成为市场投机和套利的工具。其二是公司治理真空问题。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投资者持有的CDR是金融工具,并非公司股票,因此投资者不是公司股东,也不具有表决权。
需要强调的是,小米仅仅是推迟发行CDR,是临停而非停止发行,创新企业发行金融产品仍然走在常态化路上,不排除其他独角兽企业加速回归,并拔得CDR发行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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