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IPO新规难言缓解A股压力
■牛人说市
■曹中铭
4月24日,港交所举行上市规则修订咨询总结发布会,港交所发布的IPO新规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也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生效。IPO新规发布后,港交所无疑将会迎来全新的格局。
港交所对双重股权结构其实并不陌生,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曾实行过一段时间,后来由于遭遇公司治理以及股权争斗的乱象,同股不同权的现象被港交所于1989年叫停。此后,香港市场与A股市场一样,均奉行同股同权的规则。
奉行同股同权的香港市场,最终为之付出了代价。像BATJ中的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互联网巨头,其上市地均选择在美国市场。其实,阿里巴巴最先选择的就是香港市场,但由于港交所坚守同股同权的底线,阿里巴巴不得不赴美上市。而在错失阿里巴巴后,特别是阿里巴巴在美国市场的良好表现,又促使港交所认真考虑与研究同股不同权问题。
如今,随着同股同权障碍的消失,随着港交所接纳企业的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也随着港交所对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IPO大开绿灯,这些企业在香港市场挂牌已不存在任何问题。今后,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再到香港市场挂牌亦并非没有可能。
港交所的IPO新规虽然为同股不同权企业,为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打开了方便之门,但要说因之能减轻或缓解A股资金上的压力,个人认为有点牵强。
事实上,随着证监会 《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今后同股不同权企业、亏损企业在A股上市已经没有了障碍。这类企业可以选择发行CDR的方式,或选择IPO的方式在A股上市。而且,某些内地企业选择先在港交所挂牌,之后再回归A股挂牌亦并非没有可能。客观上,A+H类上市公司就频现A股与港股中。
360从美国市场私有化后没有选择香港市场,除了证监会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战略发展方向、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参与A股公司并购重组这一重大因素外,A股市场的高估值显然更具有吸引力,这也是众多在H股挂牌的公司后来回归A股的一大原因。
对于一家内地企业而言,如果A股与H股只能选择一家上市,该企业无疑会选择A股,这是由于A股市场的高估值所决定的。而且,高估值不仅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也有利于大股东今后的高位减持,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则是由资本的逐利性所决定的。因此,在港股与A股都放开了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放开了亏损企业上市的背景下,港交所IPO新规,对于缓解A股资金上的压力是非常有限的。
新一届发审委履职以来,IPO审核从严,过会率降至低点,客观上有利于将问题企业挡在市场的大门之外。不过,从富士康、药明康德、宁德时代的快速过会看,证监会对于新经济企业的IPO开启了绿色通道,这虽然有利于这些企业的上市,但却会增加A股市场的资金压力。特别是,随着今后更多新经济企业、独角兽企业在A股挂牌,这种压力将会逐渐体现出现。因此,港交所IPO新规无助于缓解A股的压力,A股资金上的压力其实来自于市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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