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股市新闻> 正文

IPO被否企业3年内不得借壳上市

华商报 2018-02-27 03:04 大字

2月23日,证监会官网上发布了《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证监会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对此,市场人士认为这对“壳资源”股或许利空,不过也有私募机构表示,3年的时间限制将会导致部分质量不足够优质的企业知难而退,取消IPO审核排队或撤回资料,“借壳”道路或是优先选择,或许会利好“壳资源”股。华商报记者 黄涛

新闻推荐

獐子岛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否认“很多扇贝苗投放前就死了”

2月26日,獐子岛(002069)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不存在“很多扇贝苗投放之前就已经死了”的情形,并对“不合规捕捞”“提前采捕”等情况予以否认。自1月30日晚间獐子岛公告称公司发现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