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混搭不时尚

济南时报 2019-04-11 14:13 大字

□新时报记者 徐敏

俗语说“二八月乱穿衣”。天气转暖,人们脱下厚厚的冬装,换上轻盈多彩的春装,又到了喜欢时尚的年轻人随意穿搭的季节。在崇尚个性和自由的年代,不少年轻人的各类时尚混搭确实在昂扬的春季穿出了味道,比如风衣配运动鞋,裤子扎进靴筒中。然而,过分混搭也不见得全然是时尚和个性,搭配不好也很容易成为人们嘲笑的“车祸现场”。

“把身上的衣服塞起来”是当前很多年轻人崇尚的穿法。他们毫不在乎地把毛衣塞进裤子,把polo衫塞进齐膝短裤,甚至把裤子塞进靴子中。其中把裤子塞进靴子已经成为很多人以为的时尚穿法。渔夫在浅水中捕鱼时会把裤子塞在胶靴里,这样裤子就不会被打湿;骑士上马时也会如此,是为了不让厚重的骑行裤擦伤马的皮肤,法国时尚杂志主编马克·博热认为这是这种穿法的源头——而他们这样穿是有原因的,而如今的人们只是为了赶时髦。马克·博热在讲述如何时尚穿搭的《太时髦了》一书中还说出了不为人知的模特走秀的秘密:走秀的模特会把裤子塞到靴子里,很多人误以为这是服装设计师特意设计的风格。事实上时装公司让模特这样穿,只是为了让靴子能够“完全被看到”,这样人们就能完整地欣赏这些靴子。在他看来,这个所谓的时尚小心机会把腿部一分为二,并且会缩短身材,如果不是像模特那样有一双逆天长腿,不要轻易尝试这种“塞起来”。

时尚往往是由街上的人创造的,事实上确实有一些时尚来源于街头。近几年来,以往只有建筑工人、公路管理局职工、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或是清洁工的衣服采用的荧光色,已经出现在人们的日常服饰中。从颜色制造技术和色彩学上来讲,荧光色是一种特殊的颜色,制成这类颜色需要复杂的技术,过程是分子吸收入射光线之后变活跃而产生颜色。它带来的视觉影响十分独特,甚至可以说是非凡的。调查显示,在很多不同颜色的物品中,人们对荧光色物品的记忆力几乎是其他物品的两倍。另一项英国的研究显示,一个人穿荧光色衣服时所吸引到的目光比他穿黑色衣服时高了30%,然而研究没有说明这些目光是赞赏的还是蔑视的。所以,马克·博热的意见是,如果你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不妨在非正式社交场合尝试一下荧光色——记住,一定是非正式社交场合。

不仅是穿着的服饰,人们在搭配围巾、帽子以及手提包上也有很多小心机。比如很多女性喜欢挎在手肘处的包,“她们会把包挎在手腕上,夹紧自己的手肘,再伸出一部分手臂,神情傲慢地走来走去,仿佛一个正在从底层老百姓人群中穿过的女王一般。”马克·博热显然非常不喜欢女性这种挎包方式,他认为这是一种装腔作势的体现,还讽刺世上知名的时尚达人如维多利亚·贝克汉姆、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时尚博主嘉兰斯·多尔都喜欢这样挎包。如此挎包倒不是搭配合理不合理的问题,马克·博热认为手肘处挎着一个包,会大大限制主人的行动。并且,这样拿包会比把包背在肩上重三倍,因为这样更远离人体重心。

长围巾也是如此。超长围巾会占领许多部位,把下巴和脖子都吞掉,甚至截掉一部分肩膀。喜欢这一配饰的男男女女,围上围巾似乎不是为了抵御寒冷,而是想要给自己创造出舒适、如同卧室一样具有私密性的条件,以和别人隔离开。事实上,另一部分人围上超长围巾确实不是为了御寒,而是为了时尚。他们喜欢让超长的围巾顺其自然地垂下来,走起路来围巾会飘荡在腰间甚至膝盖,尤其是薄围巾,飘荡起来让主人自带几分风情。衣饰搭配时尚、安全观念却保守的马克·博热担心,这极有可能是一种安全隐患,很难保证围巾不被夹在电梯或者地铁门上。

不管如何精心搭配,相信有无数次购买衣服经验的人们必然有所体会,并不是搭配的对错,而是人的对错——要不怎么身材和颜值双双在线的模特怎么穿都好看。对普通人来说,有时候所谓的时尚混搭,只是一种“穿错而不自知”的情况,时尚会跟我们开一下有趣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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