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份首批获准建设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七省份首批获准建设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田晓航) 记者12月31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批复同意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7个省份首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据了解,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建设主体,主要任务包括健全符合中医药规律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形成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健全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西医协作的医疗服务模式等10个方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介绍,建设区域中医医疗中心,2022年将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首批7个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将全部被纳入建设范围。此外,“十四五”期间将力争在每个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布局建设一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一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一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若干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推动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尽快建设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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