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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返现”违法,别限于提醒

四川日报 2021-11-08 06:05 大字

□李秀荣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即将来临,近期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在网购调查活动中发现,不少商家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法定权利,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收到商家“好评返现卡”的邀约时,应勇于拒绝,不为商家利益诱惑作出虚假好评。

这不是消委会等组织首次认定“好评返现”违法,也非首次提醒消费者拒绝“好评返现卡”的邀约。据报道,早在2015年,就有一些地方的消委会曾向相关电商平台发出劝诫函,要求加强监管、强化教育,坚决全面纠正商家的“好评返现”等不当经营手段,创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秩序。遗憾的是,“好评返现”至今依然屡禁不止,值得反思。

“好评返现”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电商商品而言,其真实情况从何而来?光从电商平台感知,有图未必有真相。前面已购物消费者的评价,则是后继消费者的重要参考。一旦有了“好评返现”利诱,已购消费者的评价难免失真,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好评返现”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规定,经营者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对商品虚假宣传。而电商商家以“好评返现”来诱导消费者作出虚假评价,甚至以阴暗手段,要求差评者删改差评,显然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此提高销量,也是对守规矩的商家的不当排斥。而商家的“好评返现”虽非删除不利评价,但同样是提升虚假商业信誉,会使网络交易偏离公平竞争轨道,导致网购商品评价体系严重失真,甚至会引发网购消费信任体系崩塌,恶化网购生态环境,不利于电商业长远发展。

因此,针对“好评返现”的现象,相关监管部门不应只是提醒,而应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打击态势。另一边,电商平台如今虽屏蔽了“好评返现”等字眼,但某些商家还存在一些比较隐蔽的操作手段,如将“好评返现”以卡片形式塞入商品包装诱导消费者,对此,平台仍可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商家信用评价信息,科学甄别信息真伪,找出不正常的评价内容予以删除,以惩戒商家。与此同时,消费者也要坚决抵制商家利诱,切莫为贪图小利助长不当竞争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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