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野蛮装修须套牢法律“紧箍咒”
□张智全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一业主装修时,拆掉承重墙导致整幢居民楼墙体严重开裂成危楼。日前,这名肇事业主被取保候审。经瓜沥镇政府协调,该业主分两次向其余35户业主每户支付6000元临时安置费。下一阶段,检察院将对肇事业主提起公诉。(10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在房屋装修施工中,擅自改建房屋的个案并不鲜见,但是像这名业主拆掉承重墙的野蛮装修却是少之又少。众所周知,承重墙是整栋居民楼的安全基石,一旦被拆掉,整栋居民楼将无任何安全系数可言。也正因如此,多数业主在装修施工中,即使想精雕细琢地改变户型,也不敢轻易拆掉承重墙。毕竟,拆掉承重墙不仅会将自己置于人身安全的巨大风险中,也完全会殃及所在楼全体居民的人身安全。
尽管私自拆除承重墙的危害性不言而喻,但在现实中,仍有极少数业主,总是对此不屑一顾。这种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公共安全的逆向行为,不仅缺德,更涉嫌违法犯罪。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这名业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可谓咎由自取。
承重墙是支撑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不能私自拆除,是基本装修常识。2002年制定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这一规定表明,不论出于何种目的,业主都不能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装修中拆除承重墙。否则,就是违法。
鉴于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的巨大危害性,除行政法规对此予以禁止外,我国刑法亦对这种行为设置了相应罪名。然而,少数业主在装修中明知故犯地拆除承重墙,除了对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过于自信不会发生外,关键在于对其没有套牢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的“紧箍咒”。司法实践中,私自拆除承重墙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较为少见,无形中让肇事者有了侥幸心理。所以,对于野蛮装修行为,就应依法从严惩处,警示效仿者不得越雷池。
值得肯定的是,在案件处理中,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在先行垫付被损害居民楼的加固费用、体现民生关怀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对肇事业主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的追究。这种不和稀泥的做法,释放了对野蛮装修“零容忍”的强烈警示信号,不失为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必将有助于遏制野蛮装修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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