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补税第一例”警示欠税难逃
□冯海宁
在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大对网红、明星等查税力度后,网红公开补税的首个案例得以披露。日前,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加大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缴入国库。(10月12日郑州晚报)
随着电商直播带货兴起,近年来培育了新的高收入群体——网红,广为人知的网红如薇娅、李佳琦都是“天价收入”。除此之外,其他网红收入也不低,如上述网红一次补税662.44万元,折射其收入情况。但是,每个高收入的网红是否都严格依法纳税,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网红应该知道这个常识。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不久前曝光的案例显示: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可见,某些网红(或网络主播)与某些艺人情况相似,个人获得高收入,却不愿意依法纳税。上述网红一次补税这么多,大概是未及时依法纳税的结果。如果不是郑州税务部门发现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继而采取相应措施,这600多万元税款未必能追缴入库。
不管该网红有没有偷逃税的想法,但大额欠税却是事实。这说明依法纳税的意识还有待提高,而税务部门通过例行监测发现疑点,继而追回这笔税款,至少对网红群体是一种警示:别想欠税或者偷逃税,因为在我国税收征管体系越来越健全的今天,不良企图恐怕都难以得逞。
税务部门无论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还是通过例行监测发现网红欠税,都说明税收征管从技术到机制构筑的监管之网更加严密。就拿此次补税的网红来说,其表态服从税收管理、清缴税款是明智选择,否则就有可能从“网红补税第一例”变成“网红偷逃税第一案”,不仅要被追缴税款,还要被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不久前,税务总局根据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其中包括网络主播工作室。
从政策部署到相关案例,均表明我国税收征管进入更严格更公平的时代,这既能避免国家税收流失,也能体现税法公平,还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希望包括网红在内的高收入群体擦亮眼睛,主动依法纳税而不是被动补税,不要因为触犯税法而受到行政、市场、舆论等多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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