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案 具有标本意义
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成功查处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自营的游戏平台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案,依法做出罚款10万元,并对主管人员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方履行好“首要之责”,无疑具有基础性作用。然而,一些平台企业对未成年人通过借用其他未成年人的游戏账号、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注册、在网上购买成年人游戏账号等方式规避游戏实名认证和防沉迷系统的限制做法,采取默许和纵容的态度。
以此案为例,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其自营的游戏平台,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导致防沉迷措施形同虚设。在防网络沉迷保护未成年人权利成为全社会一致行动的当下,其行为僭越了法律底线,理应给予严查严处,以起到震慑打击之效。
该案作为中宣部在全国启动文娱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后,相关部门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查处的全国文化市场“第一案”,具有标本意义。既在于其打击了具体的违法行为,释放出了从严整治和零容忍的态度,又为查办类似案例提供了参照,为全面治理、依法治理网络环境作出了良好的示范,具有开篇破题的特殊意义。据《北京青年报》
新闻推荐
佛媛圈魔幻故事原创邢思远字母榜收录于话题#寺庙1个内容#短视频13个内容#佛媛1个内容#流量1个内容#炫富1个内容在宝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