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城管协管员拎摔卖菜老人被拘留 当地警方通报:对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15日罚款一千元
当地警方通报:对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15日罚款一千元 9月15日,南通一城管协管员将老人拎起摔在地上。视频截图
9月15日,一则疑似江苏南通城管暴力执法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关注。9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针对15日曝光的“城管拎摔卖菜老人”事件发布警情通报: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吴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9月16日下午,事发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街道党工委书记沈波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被摔老人张某身体没有大碍,头上有个包,相关领导以及摔老人的协管员家属已到医院去看望了老人,并进行了道歉。
目击者讲述
老人被城管拎起摔在地
事件发生在9月15日早晨6点左右,地点位于南通经济开发区小海街道海尚花园小区门口。目击者表示:
“当时老人在路边看到城管之后,就收拾好小推车准备离开,然后旁边的城管从老人手中抢走秤放到执法车后备箱里。老人连忙追上去,估计是想要回秤,城管直接把秤拿出来当面折断并扔到很远的地方。后来老人就坐在了执法车还没关的后备箱里,城管看到就把她拎起来,摔在地上。”
目击者称,事发时间虽然较早,但有不少路过的行人和小区居民关注到此事,有人上前劝阻,但是城管并未停止其行为。
事发地附近的一些店主说,事发小区周围并没有距离很近的综合菜市场,只有一家卖菜的店铺,“有时会有一些老人就在门口这边摆摊,卖一些自己家种的菜。她(当事人)应该就是小区里的居民,有时在附近卖一些自己种的蔬菜。”
据知情者介绍,老人并非专门在此处摆摊卖菜,只是把家里种的自己吃不掉的蔬菜带来卖,也并非每日都来。
9月16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报称,9月15日,开发区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在管理流动摊点过程中行为粗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影响。事情发生后,当事人被迅速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及街道领导赴医院看望慰问并致歉。管委会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老人之子发声
打人一方已转来医药费
9月16日,老人张某的儿子接受采访时表示,打人一方已转来了医药费,希望此事能告一段落。
张某的儿子马某表示,15日一大早,他接到了朋友的电话,称他72岁高龄的母亲被打了。
马某平时很少发微信朋友圈,15日上午他更新了自己的朋友圈,在评论区回复好友:“城管打了我妈。”据人民网报道,马某告诉记者,他的母亲当日早上打算将自家种植的毛豆放在小区门口销售,不久后就遭到了粗暴执法。
马某告诉记者,母亲受伤后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伤情并不严重。事情发生后,对方已经转来了医药费。
16日,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5日6时10分许,该局小海派出所接110指令:报警人称其母亲在卖农产品时被城管打了。
接警后,该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现已查明:违法行为人吴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协管员)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女)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该局决定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专家发出呼声
执法犯法的行为应当追责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城管协管员是一线执法人员,管理摊贩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行使的是公共权力。城管协管员拎摔老人的行为属于暴力执法,于法于情都不容。从道德层面看,这种行为相当恶劣,引起了网友们强烈关注与谴责;从法律角度,这属于执法犯法的行为,应当进行追责。
竹立家建议,路边摆摊经营可以满足市民的需求,不少摊贩属于低收入人群,通过摆摊来获取收入。城市管理者应当细致思考,拓宽群众就业渠道,这些需要用精细、文明的方式管理城市秩序。
竹立家认为,城管协管员等一线执法人员的态度,直接决定着群众对管理者的印象,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准和道德水平,做到人性执法,清理为人民服务态度不端正的执法人员。
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教授认为,南通城管协管员的行为非常恶劣,这是对生命的漠视不尊重。
尚重生称,摊贩也是为了生活才在路边摆摊,属于较低收入人群,城市管理应该更有温度,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场地,减免相关费用,让城市的生活充满温暖。尚重生建议,应该招聘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到一线执法队伍中,加强对他们的管理,让他们遵守法律、敬畏生命。
综合新华网、极目新闻、澎湃新闻、《扬子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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