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收确认”加收一元顺丰不能自己说了算
浙江省消保委近日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合法权益被侵害。
正如浙江省消保委所认为的,顺丰速运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顺丰将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拆分,涉嫌巧立名目收费,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此,期待监管部门能进一步对“签收确认加一元钱”的处理给出明确说法。而对如此的拆分变相增加收费,应纳入监管,不应由顺丰公司自己说了算。(刘纯银)
新闻推荐
确诊35例!厦门一工厂现聚集性疫情 福建疫情呈现莆田厦门双中心传播
9月14日,厦门市思明区仁安社区疫情封控区内,工作人员在布置核酸检测点。新华社发14日,记者从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