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小区的车位能自行安装充电桩吗?
买了电动汽车,想着再也不要遭受排队加油的痛苦,然而安装充电桩却成了难题。租赁车位不可安装?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安装?理想中的节能减排,却面临现实中的续能难题。
朱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驾驶新能源汽车,故想在小区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按供电企业要求,需要小区物业公司在朱某的申请材料上盖章。物业公司以朱某的车位为租赁而非产权车位、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为由,不予配合。经数次沟通无果,朱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立即在国家电网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上盖章,并按国家政策和国家电网就安装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充电桩相关要求做好物业服务配合工作。
一审法院认为,小区物业公司以朱某所租车位为小区共有车位,要求朱某将其请求报小区自治组织同意作为盖章的条件之一并无不妥,判决驳回朱某的诉讼请求。朱某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原判,判令小区物业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所需的《低压充电桩自用承诺书》上盖章,并按国家政策和国家电网就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相关要求予以配合。
●法官说法
安装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实现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设备,朱某作为涉案车位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有权在其使用车位上安装与其汽车配套的充电桩。且该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出具证明对朱某安装充电桩的行为是支持的。现朱某申请在其使用车位安装充电桩,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相关申报材料上盖章,小区物业公司应予配合。
至于朱某承租的车位安装充电桩等所涉的用电条件、消防等问题是否符合安装条件,应由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依据现场勘查情况判断。物业公司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并不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放松、放弃管理,在发现充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行使物业管理权利予以纠正、制止,相关权益人也应配合物业公司的监管。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新闻推荐
英雄的人民,人民的英雄。这是一个被历史与人民永远铭记的英雄群体。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时,他们向险而行;与新冠病毒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