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不得超前
教育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强化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备案、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对培训机构自编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所有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
一是明确材料内容编审标准。对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不得出现超标超前问题;列出了十二条负面清单,强调要守牢政治底线,不得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确保正确育人方向。二是完善相关人员资质标准。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形象等;学科类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审核人员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相关教育或培训经验。三是健全审核把关制度。由审批培训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实行线上和线下、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分类管理。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时,对线上及线下培训相对固定形式的基础性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以资料库、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培训材料进行抽查。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相应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巡查。对培训材料出现违规情况的,督促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查处。
《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培训机构自查自检、规范培训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提供基本遵循,将有利于全面提高培训材料质量,有利于加快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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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6日发布通知,明确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强化收费信息公开。各地要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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