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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量罚单”屡现引发舆论热议 “电子警察”为何陷“逐利执法”争议?

南宁晚报 2021-04-16 05:58 大字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日前,广东“佛山一高速路口62万车主违章,总罚款超1.2亿元”一事引发舆论热议。针对舆论质疑,广东省相关部门于12日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并发布情况说明,该处“电子警察”自启用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违法行为18万余宗,与网传情况不符。同时,佛山交管部门公布了优化改进措施。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多地都曾出现交通违章“天量罚单”,不少“电子警察”抓拍点有逐利执法之嫌。

不提前几百米变道难逃违章

根据佛山市交管部门的情况通报,“天量罚单”路段单向年均车流量1900多万车次。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经核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

记者看到,该岔道口呈Y形,共6车道。而岔道前的道路标志均为直行方向,没有任何提示驾驶人需要提前变道的路面标志。记者观察到,在短短一分钟内,多辆车压线变道,其中包括不少大货车。大货车司机朱师傅告诉记者,因为大货车只能靠右边两车道行驶,如果开往江门方向,必须提前几百米就变道,否则到了分岔口临时变道根本来不及,压实线成为必然。

“电子警察”被外包致滥设滥用

记者发现,近年来,引发争议的“天量罚单”抓拍点并不鲜见。2017年,沈海高速3374公里处(茂名电白服务区)被曝光处理的罚单量高达125294单,罚款超过2500万元,成为当年全省10大违法路段之冠。据调查,沈海高速3374公里处因为设置超长实线,导致不少车主进入服务区只能压实线而违章。2019年,该路段的“电子警察”被撤除,此前被公众诟病的长实线改成虚线。

有网民质疑,不少“电子警察”抓拍点有逐利执法之嫌。据记者了解,过去一些地方交管部门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让“电子警察”设备供应企业出资建设,再于协定的期限内通过抓拍交通违法的罚款抵消。因备受诟病,这种模式的合作被明令禁止。目前,交通违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产生的罚没收入直接进入政府财政,属于政府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不再和建设单位或企业产生直接的关系。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收缴罚款的方式变了,但此前安装的大量“电子警察”仍然在运行,这也是依然还会出现“天量罚单”的原因。

规范设置使用标准,畅通执法监督渠道

公安部日前强调,要坚持宽严相济,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要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动征求社会意见,对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根据佛山交管部门通报,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在该处现有的实线右侧增划虚线,使右侧车辆可以变道往江门方向行驶;在该岔口远端处施划地面文字标志,在3公里处增设龙门架设置分道提示标志和地面文字标志,便于货车提前变道。

有专家建议,针对滥用“电子警察”问题,各地应以此为契机开展专项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尽快改善设计不合理、施划不清楚的交通标志,进一步规范各地设置和使用“电子警察”的标准,做好公开说明,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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