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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曝光! 西宁公布4起典型案件

安徽工人日报 2021-04-16 01: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为有效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青海省西宁市人社局日前依法向社会公布4起查办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典型案件,并将4起案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列为“黑名单”,纳入信用体系,实行联合惩戒。

西宁市城北区苏韵阁餐饮店拖欠劳动报酬案。今年1月20日,朱小刚等11人向西宁市城北区人社局投诉,称苏韵阁餐饮店拖欠11人工资7.33万元。调查处理期间,该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配合案件调查处理。1月27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改正期限到达后,该用人单位逾期仍未履行支付工资;2月25日,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将该餐饮店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3月8日,城北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交警方。

杨基丰拖欠劳动报酬案。2月8日,孙建军等30名农民工向西宁市城北区人社局投诉,称杨基丰拖欠孙建军等30人工资59万元。调查处理期间,杨基丰不积极主动配合案件处理,也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2月10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改正期限到达后,杨基丰逾期仍未支付工资;3月2日,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将杨基丰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3月8日,城北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交警方。

苏旭辉拖欠劳动报酬案。去年12月1日,刘文禄等12名农民工向西宁市城中区人社局投诉,称在西宁文化原创酒店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中老板苏旭辉拖欠2020年3月15日至8月31日工资,共计16.48万元。12月2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改正期限到达后,苏旭辉逾期仍未支付工资;12月24日,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12月18日,城中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交警方。

马尚博拖欠劳动报酬案。去年10月20日,马二洒等53名农民工向大通县人社局投诉,称加西公路三标项目拖欠工资。经查,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大通卓众劳务有限公司与劳务班组未及时进行工程量核算,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12月17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改正期限到达后,马尚博拒不履行;今年1月13日,依法下达《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目前,马尚博所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后依法起诉到当地法院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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