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选登】 天降暴雨车被泡 保险公司拒理赔
崔晋涛
2019年8月15日,刘先生(化名)开车行驶至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时,天降暴雨,车辆被淹。刘先生报险后,保险公司认为刘先生故意涉水不予赔付。
经鉴定,刘先生的车辆损失评估价格为9.75万元,刘先生认为保险公司应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故将保险公司诉至沈阳市和平区法院。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刘先生车辆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率,但刘先生在本起交通事故中存在故意涉水行驶行为,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情形,故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原告的车辆损失,且鉴定的车损价格过高,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不认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先生与保险公司就涉案机动车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及强制性法规的规定,因此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被投保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而原告作为涉案车辆的所有权人,对车辆有保险利益。对于被告保险公司称刘先生存在故意涉水行驶行为,但保险公司就此未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所以对被告该项抗辩,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价格鉴定评估结论书的评估报告,涉案车辆损失金额为9.75万元,虽然被告抗辩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就此未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且该鉴定由法院依法委托,被告参与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意见有效。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刘先生车辆损失费9.75万元、鉴证服务费3900元、施救费400元。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天津2月25日电又到元宵赏月时。天文科普专家提醒,日落一小时后和子夜前后皆是赏月好时机。天文预报显示,今年元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