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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意见》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 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安徽工人日报 2021-01-21 02:35 大字

本报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卢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为少年法庭配备专门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介绍,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建立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30多年来,少年法庭已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机构。

《意见》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受案范围作出统一、明确规定,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

《意见》规定,坚持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

姜启波介绍,从审判实践来看,未成年人案件多数在基层法院。因此,《意见》提出,探索通过对部分城区人民法庭改造或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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