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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收警示函

华商报 2021-01-13 08:12 大字

近日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债券项目有关发行人“独立性、关联情况”的尽职调查底稿未专门归集相关调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独立判断,且存在关联方核查结果与发行人披露不一致的情形。二是部分公司债券项目的尽职调查底稿留痕不完整、不准确,存在差异分析不充分以及未加盖出具方公章等情形。华商报记者 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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