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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徇私情、拒绝“打招呼”湖南高院一名女法官 遭同乡报复不幸遇害

华西都市报 2021-01-13 08:18 大字

不徇私情、拒绝“打招呼” 遇害法官周春梅。

寒风凛冽的冬日,一位女法官的遇害刺痛了所有人的心。

12日晚8点20分,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1年1月12日7点30分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经警方现场勘验,周春梅当场死亡,因公殉职,年仅45岁。

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报中称,周春梅法官出生于1976年1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2020年2月晋升为三级高级法官。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周春梅法官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案发

请法官“打招呼”被拒心生怨恨行凶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12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根据通报,1月12日7时30分,湖南长沙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

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知情人透露,犯罪嫌疑人向某曾是被害法官周春梅的同学。知情人称,“凶手名叫向慧(音译),是周春梅的初中同学。向慧此前因为一件小事,与自己单位的领导发生了冲突。向慧向法院提起诉讼,她要周春梅打招呼,周春梅没同意。谁知,向慧因为这件事怀恨在心,摸清了周春梅家情况后,于1月12日清晨在地下车库把周春梅给害了。”

追忆

遇害人从小怀揣法官梦想

曾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

在湖南高院网站上,有一篇题为《春梅香自苦寒来》的文章,对周春梅其人其事进行了报道。

文章中称,周春梅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辣妹子”。她从小就怀揣着法官梦想,并为实现这一梦想而坚持不懈。

中学期间,喜欢阅读的春梅对法律书籍尤其感兴趣。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的名著《法律帝国》中的名言在周春梅心中深深扎根。

文中,周春梅当时在接受采访时说,“那时候,觉得法官能主持正义,很了不起。当时就暗自下定决心,将来自己也要成为一名法官。”

文中称,1999年,周春梅法学本科毕业时恰逢全国机构精简,法院编制冻结。“当时有些失落,但我告诉自己,当一名好法官的梦想不能放弃,先缓一缓吧。”于是,她进入了吉首大学担任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同时,她毫不懈怠法律专业的学习:认真阅读各种法学杂志、法学名著,关注法学理论最新动态。讲台、图书馆、食堂、宿舍构成了她生活轨迹的大部分。2000年,她考取了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在读研期间,周春梅继续着她的“学霸”传奇。2003年6月,因科研成果突出,她荣获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的治学作风为周春梅在湖南高院工作期间撰写的《委托书瑕疵征集之法律救济》和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的撰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委托书瑕疵征集之法律救济》一文理实兼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专刊转载。

2003年,周春梅研究生毕业。正赶上湖南高院公开招考通过司法考试的研究生法官。她过关斩将,脱颖而出,进入湖南高院工作。当时,在周春梅看来,机遇从来不会怠慢有准备的人。

如何既快又好地办理民事案件,让当事人信服司法?在工作中,周春梅总结出“32字诀”: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

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

发声

湖南高院:

绝不容许司法权威

受到暴力挑衅

周春梅法官遇害后,湖南高院在通报中称,我们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表题为《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的文章。文中称,正直的法官,是社会正义的脊梁;践行法治,离不开挺得直腰杆的法律。我们对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坚守有多骄傲,对于她无辜遇害就会有多痛惜。

文中称,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排除干扰、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沈轶 谢凯

综合湖南省高院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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