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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条例》提供制度保障 江西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政府考核

安徽工人日报 2021-01-13 08:23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晓颖)近日,为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江西省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并将每年11月1日定为该省“营商环境日”。

《条例》围绕完善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考核监督体系、责任追究体系,规定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条例》从规范市场竞争、破解融资难题、推动政策兑现、规范中介服务四个方面齐发力。明确提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要素资源、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等;鼓励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供给,加强对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行为的监管。

江西省发改委副主任郭新宇表示,《条例》将现有的政策、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积极发挥法治引导、规范、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作用,有利于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条例》还针对营商环境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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