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
新华社杭州1月7日电(记者 俞菀 顾小立) 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意见提出,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着力破解义务教育“乡村弱”的突出问题,让乡村孩子就近上好学。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优质学校与乡村或镇区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教共体主要包括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浙江鼓励各地进行教共体模式探索与创新。
意见要求,县域内教共体内部师资将加强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融合型教共体内教师实行无障碍调配,共建型教共体的核心校每年应当派出不低于10%的教师到成员校任教,而协作型教共体根据学科要求,指派一定数量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在学生交流方面,意见提出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探索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体化。
记者了解到,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融合型教共体内各校区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特色形成、绩效奖励等方面实现全方位、一体化考核,共建型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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