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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别靠商家“发毒誓”

济南时报 2020-12-31 14:05 大字

“为确保食材安全,所有商户均需立牌发誓,否则不准入驻。”近日,河南商丘一小吃街规定,入驻商户必须立牌发誓,网友为此吵翻了。有商户在店口挂出牌子承诺,“用的都是真材实料,如做不到,甘愿后代流离失所”。文化园负责人陈健表示,小吃街的商户特别多,如果商户掺假只罚款,不能根治,对方可能还会犯错,就想到这个办法。(12月30日《中国之声》)

在坊间,人们对以赌咒发誓方式立承诺、作保证的做法司空见惯;商家从事经营活动,也不乏用“发毒誓”表达货真价实和商业信誉的行为。但本案中要商户对“食材安全”立牌发誓的,却不是百姓、亦非商家,而是受政府委托和肩负小吃街食品质量监管的公职人员,这就让用“发毒誓”保证食材安全的做法显得滑稽可笑。诚如有网友质疑:“发誓有用还要法律干吗?”

应该说,文化园想到这种“发毒誓”的办法,不无管好市场、抓好食安的善意初衷,而且也着实可以给商户产生些许的心理压力。但商家能否做到表里如一、守信践诺,还要在其实践经营中以观后效。而对于小吃街的管理者而言,商户的“立牌发誓”,不过是求得一种对食品安全的心理抚慰。如果由此就心安理得地疏于管理和放任自流,那显然就是自欺欺人和大错特错,且难脱“懒政”和“不作为”之嫌。毕竟盟誓赌咒不过是求得精神胜利的唯心主义做派,与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观点背道而驰。

就市场管理角度审视,商家“发毒誓”也许可以算作是行业“自律”的一种尝试,但其“不靠谱”却是显而易见。食品安全不能寄望于从业者的良心发现和经营自觉。有良知的商家无需立誓,无良商家发再多“毒誓”也难以阻止其掺杂使假。与其说安全食品是生产出来的,倒不如说是从严管理管出来的。

食品是人做的,靠制度管人才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有效之举。这里的“制度”就是国家对食品生产各环节制定的标准、程序、法规和罚则。包括工商部门对食品业者的资质把关,商家对合格食品制作流程的始终坚守,检测机构独立、权威和务实的质量检验,执法部门对偷工减料、掺杂使假行为的依法查处等。至于商家“发毒誓”,不要也罢。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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