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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风险代理吗?

榆林日报 2020-12-31 08:51 大字

贺睿 艾娜

近日,《工人日报》以“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为题,报道了广州某律师事务所办理的一起工伤赔偿案件,引发网友热议。对此,有读者咨询代理案件能否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有哪些规定?

据媒体披露,2016年7月12日晚上,杨某在工程车上卸货时,被吊车钢绳撞击,从车上摔倒在地,造成颈6爆裂性骨折,颈脊髓损伤并全身瘫痪。之后,杨某的兄弟委托了广州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办理该工伤赔偿案件。今年9月6日,代理律师促成杨某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书,一次性获得赔偿款180万元。根据之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风险代理协议,杨某90万元,剩下的90万元归律所。这种做法在行业上有个专门术语叫“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约定的一种特殊委托代理,指当事人根据律师代理的最终结果,来决定支付代理费的代理方式。委托人先给比较少的代理费,甚至前期先不给律师费用,待案件执行之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的债权金额,向律师付约定的高额比例费作为代理费。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律师将得不到任何回报。这对委托人和律师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风险代理案件每个个案差异较大,在收费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案件难度、案件标的来确定收费,行业内比例一般在5%—30%之间。在此特别提示:选择风险代理,一定要签订《律师风险代理协议》,并约定合适的风险代理比例,以免案件代理结束后发生纠纷没有依据解决。

实践中,工伤赔偿案件的办理程序十分繁琐,不少农民工希望尽快解决眼前困难。按照他们朴素的想法,按结果给钱实在。毕竟能给自己要来更多的钱,律师也能得到更多的代理费,这样律师办起案子来才会更尽心尽力。但前述工伤案件的收费明显高出规定的比例,显然会被认为不公平。

虽然我国对于弱势群体维权有《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工伤保险)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但旷日持久的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律师很难尽心尽力。故有专家呼吁,此类案件可以考虑实行律师费转付制度,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以减轻农民工打官司的成本,减少企业恶意诉讼的发生率,敦促企业依法用工,鼓励更多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

同时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风险代理,比如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对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国家禁止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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