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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网店10年不倒 打击学术不端需正本清源

消费质量报 2020-12-22 06:29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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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钰

舆情回顾

10年前,有媒体曾以《房奴博士一年卖8篇SCI论文》为题,揭露一名工作在上海的博士生网上售卖论文事件。

10年后,当年30岁的“房奴博士”已变身为40岁的“论文写手”,不变的是他在网上开设的“SCI论文小铺”仍在开张,广告中还特意突出“十年老店”的标签。当年这篇批评报道也被他贴到自己的微博上,扬言媒体多管闲事,“我卖论文是不触犯法律的,甚至是受法律保护的”。

“SCI论文小铺”何以10年屹立不倒,卖出的SCI论文流向什么地方?网上售卖论文为何成了打不死的小强?“SCI论文小铺”生意依旧红火,至今已卖出100多篇SCI稿件,发表于国内外学术期刊,购买者基本来自高校师生,店主因此牟利数百万元。

买卖论文真的“不触犯法律甚至受法律保护”吗?答案是否定的。

舆情背景

教育部于201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明确指出:“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然而,作为卖方,倘若店主不在高校供职,仅仅是代写论文,则难以受到管理。加之,只要不被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发现,不“自我公开”,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皆难以被发现。

2018年,为净化网络学术风气,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清网行动”。当时,互联网中“论文买卖”等若干组关键词的搜索结果减少比例超过95%,论文买卖网站链接和相关广告用语明显减少。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机构、任何个人打着“科技服务”的幌子、行论文造假之实的,都要严肃处理。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搜索引擎与电商平台,搜索“论文代写”相关字词,往往会受到屏蔽处理。由于代写需求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论文代写行业从“地上”潜入“地下”,淘汰了一批原创性较差的卖家,原创代写的整体价格也水涨船高。“百篇论文卖百万”并非空话。

最近,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包括不得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上;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不得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等。

相关搜索

截至12月21日17:00,搜索关键词“网上售卖论文”,百度找到相关结果约821万个,找到相关资讯约13.2万篇;新浪微博找到相关结果约1.3万个;腾讯微信找到相关文章约949篇。

各界声音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胡芬:论文属于禁止售卖的非售卖商品之类,公开买卖显然是违法的。从另一方面看,购买论文属于学术造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论文写手”也参与了造假,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育部高校设置评估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刘献君:能够买卖的论文层次肯定不高,大多是垃圾论文。对于高校师生购买论文参与学术作假,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评定资格。

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启发:在学术治理中应强调基层单位法人主体的责任和作用;学术处罚必须有刚性的制度,不应一事一议。

网友声音

@数学与足球:这算劳动致富?坑人害己!

@山和四季:就算一年能写出8篇SCI,这高智商的写手也只是法盲!

舆情分析

之所以此类网店还能生存,一方面表现出相关网络平台法律意识不强,允许买卖论文堂而皇之地在平台上开店;另一方面则是存在对买卖论文的需求,而买论文者的学术不端行为没有被发现、追究,进而卖论文者的违法造假行为也没有被发现。

对卖论文的责任追究,应该以追查买论文者的学术造假行为作为由头,否则确实比较难查,即使查处了公开的交易,也难保不会有地下交易。如果购买论文者的行为都被纵容,那卖论文者就一直会有市场。

有人认为“有需求才有供应”,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应重点管好买家。实际上,论文代写行业应是“有供应才有需求”,正因为有人代写,才能诱惑高校师生花钱买论文。毕竟,科研原创需要持续锻炼和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抄作业”的成本相对较低。因此,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当受到全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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